通用类培训—《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知识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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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培训

通用类培训—《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知识》

来源:中图科技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8-24   点击:2932 次
 
为满足员工对日常法律知识的需求,科学维护员工权益,帮助员工及时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。2020年8月21日,由我司组织的“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知识”专题培训如期举行,由总经办法务主管余洋担任讲师,本次培训合计逾40人参加。
 
 
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民事实体和民事诉讼两大模块。在进行民事实体法律知识培训时,余主管结合新颁布的《民法典》,讲解了与大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条文,同时借用相关法律和实例,分享和剖析了投资、民间借贷、担保等存在的风险与危害,提高了员工对生活中潜在风险的认识。
 
 
 
法律小常识(节选)
 
1.定金与订金的区别
“定金”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,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,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,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,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。签合同时,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,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。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,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: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,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依照约定,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而“订金”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,可视为“预付款”,当合同不能履行时,除不可抗力外,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。
 
 
2.民间借贷
2020年8月20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明确如下:一、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取代原《规定》中“以24%和36%为基准的两线三区”的规定,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,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。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.85%的4倍计算,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.4%,相较于过去的24%和36%有较大幅度的下降
 
二、民间个人借贷中,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,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。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,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、同档次贷款利率(不含浮动)的4倍。超过上述标准的,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。
 
 
3. 夫妻共同财产&一方财产
 
 
学习法律的意义,绝不仅仅在于不犯法,更在于适时的时候保护自己。通过此次课程培训普及员工法律常识,进而增强法律意识、提高法律素养,帮助大家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遇事更加理性应对,更好地学法、用法、守法。